建筑业作为山东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,今年上半年,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省建筑业73%的就业和59%的产值,健康发展至关重要。为此,山东出台相关方案,明确提出要认真落实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,扎实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,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充分享受各类政策红利。
一是破除壁垒,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。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全力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平等参与“两重”“两新”项目建设,在新型城市基建、城市更新、交通水利等领域进一步开放市场。通过定期发布项目机会清单,明确投资规模、资质要求等信息,让民营建筑业企业“看得清、够得着”。提升国有项目参与度,在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中,实施“国有民营分类入围”资格预审机制,确保民企及联合体入围比例不低于40%;同时严格落实400万元以上工程预留45%份额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,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。
二是聚焦痛点,强化资金保障与减负实效。账款清偿方面,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,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,不得以审计为由拖延付款;对强制接受商业汇票、虚高资产抵债等行为“零容忍”,严查违约失信行为。金融支持方面,推广“信易贷”等供应链金融产品,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,并降低应急转贷基金费率,为纳税贡献大、就业带动强的民企开通资金周转“绿色通道”。
三是创新驱动,激活转型与人才双引擎。科技创新上,将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牵头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,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补助;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建筑业企业共建数字化平台、共享技术资源,加速工业化、数字化、绿色化转型。人才培育上,打通职称评审“直通车”,允许民营建筑业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,对设立博士后工作站、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企业给予专项补贴,让人才“引得进、留得住、用得好”。
聚焦堵点解难题 提升服务民营建筑业企业质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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